台湾电视机能效规则有修订
2015年4月28日,台湾发布能技字第10405003751号令,修订《电视机节能标章能源耗用基准与标示方法》,并将于2015年8月1日生效。
据悉,该法规适用范围为符合标准CNS 14336-1或CNS 14408规定,或经相关主管机关所认可的电视机。同时,只有符合能效规则的产品,才能标贴能效标章。该法规要求,不管是否具备自动亮度控制省电功能的电视机,开机模式平均消耗功率待机平均消耗功率均不得高于规定的能源耗用基准。其中,待机能效基准为0.5W,开机能耗则根据尺寸套入计算公式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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